郯城人速看! 这种电动三轮车严禁在城区违规行驶!

随着我县城区三轮车和四轮代步车集中整治工作的深入推进,城区交通秩序焕然一新,整治前电动三轮车闯红灯、逆行、违规载客、乱停乱放、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无影无踪,春节期间也没有出现反弹,得到了各级领导和人民群众的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

随着集中整治工作向纵深推进,路面上出现了一些车辆轮廓尺寸较小的电动三轮车,甚至有商家鼓吹这种三轮车可以上道路行驶,蒙蔽了不少群众盲目购买。根据这一实际,县城区三轮车和四轮代步车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及时召集县公安局、交通运输局、综合执法局、交警大队等部门集体分析研究,根据国家和省政府有关规定,该类型车辆为违规生产销售的机动车,未列入国家工信部机动车生产销售目录,不能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手续,严禁上道路行驶。


为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履职作为,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及时督促销售商家全部下架处理、停止违法违规销售行为。





在路面巡查中发现该类车辆交通违法行为时,第一次被查处登记驾驶人相关资料、拍照存档,给予行政警告后放行,第二次被查处的,一律依法暂扣;4月1日以后查处的,一律依法暂扣;对于4月1日前第一次被查处后,不服从执法人员行政警告、拒不如实提供驾驶人信息的,依法暂扣其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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