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果很严重!又有人二次酒驾被拘留
2021年5月7日20时35分许,临沂经济开发区芝麻墩办事处大岗村冯某驾驶鲁QB***8“铃木牌”小型面包车,沿罗庄区沂河路由西向东行驶至中丘路路口时,因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罗庄大队城区一中队中队民警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测试结果为31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随后,民警在核查驾驶人信息时发现,冯某于2018年11月15日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部门处罚,其行为构成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2021年5月26日,罗庄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有关规定,对冯某处以行政拘留。
2021年4月6日21时35分许,临沂市兰陵县层山镇柏庄村杜某驾驶鲁Q7***V“大众牌”小型轿车,沿通达南路由南向北行驶至湖北路路口时,因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罗庄大队特勤中队民警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测试结果为57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随后,民警在核查驾驶人信息时发现,杜某于2019年8月4日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部门处罚,其行为构成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2021年5月25日,罗庄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有关规定,对杜某处以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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