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牌、酒驾、盗抢车...临沂这名男子栽了
2021年7月7日14时许,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罗庄大队指挥室在工作中发现,鲁Q6***Z(原号牌:鲁QF***A)“五菱牌”小型汽车涉嫌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罗庄大队特勤中队接指令后,在罗庄区南大路与罗程路交汇路口对该车布控并成功查缉。
使用假牌套牌
可是要拘留的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经进一步检查发现
该车驾驶人杨某
未取得有效机动车驾驶证
并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办案民警在核对该车档案信息时发现,该车于2012年12月23日被盗已由属地派出所立案调查,该车已被录入全国盗抢车辆数据库。
酒后驾驶
使用假牌
盗抢车辆
问题一个比一个严重
目前,罗庄大队已将该案依法移交属地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温馨提醒:
大家在驾车上路行驶时,一定要遵规守法,切勿心存侥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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