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3项不予处罚、15项从轻减轻处罚 临沂市场监管发布...
9月8日,临沂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媒体吹风会,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了全面推行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等“四张清单”的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为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提振经营主体活力,全市市场监管系统自6月1日起,实施《临沂市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从轻减轻处罚规定》,并公布了不予处罚清单和从轻减轻处罚清单。9月4日,又出台实施了《临沂市市场监管领域市场主体行政合规指导清单》《临沂市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强制清单》,形成柔性执法“四张清单”。自2023年6月1日实施以来,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共作出不予行政处罚案件44件,从轻、减轻处罚418件。
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和从轻减轻处罚清单列出了市场监管执法领域初次轻微违法行为可不予处罚情形93项,从轻减轻处罚情形15项。市场主体行政合规指导清单针对高频多发违法行为,围绕产品质量、认证认可、计量、广告、反不正当竞争、知识产权、价格、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食品、特种设备、信用监管、网络交易等14类重要领域,梳理合规事项105项。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强制清单对11项违法情节显著轻微或者没有明显社会危害的违法事项,依法不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下一步,市市场监管系统将执法为企、依法护企,进一步规范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服务效能,做到包容审慎监管、宽严相济执法,全面落实柔性执法“四张清单”,并对“清单”实行动态化管理,实现市场监管执法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帮助企业“放下顾虑、腾出手脚、激发活力、降本增效”,全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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