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人民政府费城街道办事处费县祊河辛章段至毕城段(中泓桩号54+751~56+451)清淤疏浚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依据《中国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规定,对费县人民政府费城街道办事处费县祊河辛章段至毕城段(中泓桩号54+751~56+451)清淤疏浚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公示情况如下:
一、项目概况
费县人民政府费城街道办事处费县祊河辛章段至毕城段(中泓桩号54+751~56+451)清淤疏浚工程属于新建项目,工程位于临沂市费县祊河辛章段至毕城段(中泓桩号54+751~56+451)。项目总投资904.45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清淤疏浚长度1.4km、面积231639m2,开挖土石方约31.6万m3,其中岸滩开挖量7.6万m3,水下开挖量20.8万m3,河槽整平工程量3.2万m3。项目建成后通过河道清淤疏浚,扩大河道行洪断面,恢复河道过流能力,降低洪水位,为防洪减灾提供保障,确保治理范围内的洪水安全下泄,减轻其保护区内的洪、涝灾害以及水土流失、维护该地区社会安定和工农业的正常生产。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费县人民政府费城街道办事处
地址:临沂市费县祊河辛章段至毕城段(中泓桩号54+751~56+451)
联系人:常经理
联系电话:18763798800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临沂河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临沂市兰山区沂蒙路华润大厦A座2502室
联系人:赵工 电话:15063595711 电子信箱:1969779382@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I5k4KGxBynzMypfvNAaEhQ;提取码:2suk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填写公众意见表,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地方政府及其环保主管部门提交公众意见表,也可直接交至建设单位。
费县人民政府费城街道办事处
2025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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