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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公安友情提示:禁放“开门鞭炮”

2019/2/11 2: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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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节假期马上就要结束,临沂很多商铺店面也陆续恢复营业,为了图个吉利,不少商家都想来个“开门鞭”!但是,今年起,这个“开门鞭”已经讨不到吉利了!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临沂主城区禁限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在我市主城区北至长春路,南至罗城路、华夏路,东至温泉路,西至京沪高速区域内,除每年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和正月十五全天以外,其他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临沂公安友情提示:发财逢盛世,何需开门鞭!
    开门鞭是陋习
    为图吉利,燃放烟花炮竹,没想到不仅仓库货物付之一炬,还把自己送进了拘留所,去年的这起案件,给公众敲响了警钟,放“开门炮”的陋习应该改改了。
    燃放“开门鞭”,其目的无非是寄予新年良好的祝愿。但也必须看到,燃放“开门鞭”,一者会造成较为严重的环境污染,导致PM2.5连连爆表。二者,燃放烟花爆竹会引发火灾给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带来一定的危害。
因此,放开门炮的习俗可以视为是一种与现实格格不入的陈规陋习,对于这种陋习,即便没有引发火灾,没有遭遇财产损失,也应该充分认识到这种陋习存在的危害,站在确保安全,维护环境的高度,积极自觉地抵制,摈弃这些与时代主题不符的陈规陋习,用文明、健康和谐的方式开门营业。
    开门大吉树文明新风
    今年春节期间,央视、人民日报、新华网等主流媒体聚焦基层,以身边的小故事、小变化等方式反映和传播中华传统民俗文化,反映社会文明风气。其间,我们看到了红包拜年、微信祝福、电子鞭炮、鲜花祭祖……这些文明新风,如同一股暖流,滋润着我们的心田,让我们感动。治理“开门鞭”陋习,除了尽快开发研制科技创新品外,沿用一些传统民俗,比如打腰鼓,舞龙舞狮等传统项目,也能营造热闹、喜庆的氛围。更重要的是,打破内心思维定势,破除传统思想,才能让文明成为我们共同的价值取向和精神追求。
    开门鞭违法
    临沂公安提醒市民,要自觉遵守禁放规定,文明燃放烟花爆竹,不要燃放“开门鞭”。对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或者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并根据情节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以下是百度截图,多少燃放开门鞭的商家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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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定》细则
    在我市主城区北至长春路,南至罗城路、华夏路,东至温泉路,西至京沪高速区域内,除每年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和正月十五全天以外,其他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再次提醒:禁禁止燃放“开门鞭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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