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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沂龙湾御园某业主家发生火灾, 有电动车的都看看!

2019/3/28 9:4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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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些维权人的心中,房子成为他们的痛。

不少有房人,却经历着意外的痛。

27日上午9点30左右,微博爆出:沂龙湾御园一业主家疑似电瓶充电引起火灾。

在上班时间点发生此次事故,火势无法第一时间控制,必定引起更多的连锁反应。从图片中可以看出火灾较为严重。

在临沂,电动车作为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不少市民贪图方便就在楼道内充电,这些行为都是非常危险、明令禁止的。近五年来,全临沂市共接报因电动自行车引发的火灾近百余起。全国因电动自行车火灾死亡超200人,其中引发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三十余起、死亡超百人。

其中有实验表明,一旦发生火灾,留给住户的逃生时间,比你想象中的还要短!

据了解,电动车一旦着火,90秒后,温度便达到200℃,瞬间火灾迅速发展。而一台电动车燃烧产生的毒气足以使上百人窒息而亡!

一、电动车燃烧时,会产生剧毒的一氧化碳等气体,充斥在楼房内。

二、吸入高温烟气,气管会被灼伤,进而导致窒息。

三、电动车燃烧产生的黑烟多,容易导致楼房内光线不足,给人员疏散带来很大困难。

在楼道内着火,极易产生“烟囱效应”

烟囱效应:

烟囱效应的概念是:

空气沿着有垂直坡度的空间升降,会造成对流加强的现象。比如火炉工作时产生的热空气,会在烟囱内快速上升并离开,然后烟囱底部及周围的空气,会被快速抽入火炉中,从而让火炉的火更猛烈。

楼内各种竖向的

管道井、中庭,

墙外保温层与玻璃幕墙之间的缝隙,

都会帮助烟火高速蔓延,

形成“烟囱效应”。

为预防和遏制电动车火灾,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山东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山东省公安厅发布禁令如下:

一、严禁在居民住宅区的楼梯间、楼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

二、严禁在未作防火隔墙的群租屋和人员密集场所内为电动车充电。

三、严禁电动车占用消防车通道。

四、严禁私拉乱接充电线路为电动车充电。

五、严禁使用易燃可燃材料搭建电动车停放场所。

本禁令所称的电动车是指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和电动三轮车。

依据《山东省消防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三项规定,对拒不遵守公安机关依法发布的禁令,威胁公共消防安全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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