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居民医保门诊慢性病病种有哪些? 有啥报销待遇? 看这里!
居民门诊慢性病报销政策的实施切实解决了居民看病贵的问题,减轻了家庭负担。最近几日,沂蒙晚报接到不少市民拨打热线电话表示,对居民医保门诊慢性病病种及报销待遇等问题不是很了解。沂蒙晚报记者了解到,目前,我市居民医保门诊慢性病病种有包括肺源性心脏病等在内的32种。

特殊病病种包括,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血友病、重性精神病人药物维持治疗、耐多药肺结核、儿童脑瘫、儿童智障、儿童孤独症等9种。
如何申请办理居民门诊慢性病医疗费用报销待遇?据了解,申请人向申请门诊慢性病医疗费用报销待遇时,需携带身份证、两年内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住院病历或三个月连续不间断门诊治疗病历,到参保县区医保部门办理填写申请表等手续。
沂蒙晚报记者了解到,认定了享受门诊慢性病的参保居民,在县区确定的门诊慢性病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按起付标准为500元(年度内累计计算,患多种疾病的合并执行一个起付标准)60%的比例报销(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一个医保年度内最高报销限额为8000元。
另外,认定了特殊病的参保患者,到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治疗,按起付标准为500元(年度内累计计算)70%的比例报销(政策范围内医药费用),报销限额与住院医疗费用合并计算,累计不超过年度最高报销限额15万元。
另据悉,根据我市制定出台的《关于印发推行医疗保障便民惠民十条措施实施方案》要求,自今年起,进一步增加纳入门诊特定病种(慢性病、门诊大病、特殊病种等)审核频次,实行每季度至少办理一次;对恶性肿瘤、肾透析、器官移植抗排异等治疗费用较高的病种,实行随时申报办理,以进一步方便人民群众就医看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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