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买房!临沂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发布通知
临沂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发布通知
调整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政策
▼
临沂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关于调整
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政策的通知
各县区分中心、机关各科室:
为落实山东省住建厅有关工作指导要求,根据建设部、财政 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 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规范》等有关规定,现将我 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政策调整如下:
一、子女未缴存住房公积金购房的,不得以其父母名义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购买普通自住二手住宅商品房的,公积金贷款资金不再发放到借款人个人账户,发放到售房人账户或资金监管账户内。
本通知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
临沂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3年11月9日
提示:本网部分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转载之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服务广大人民为初衷,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图片、文字及视频有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右下角本站客服,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