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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起,临沂禁止携带上车!

2024/3/4 20:08:50

来源:市公共交通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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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量:371

日前

临沂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发布消息

3月5日(下周二)起乘坐公交车

禁止携带各类电动车及电动车电池

为保障公交运营安全,切实维护广大市民乘客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交通运输部、公安部联合发布的《道路客运车辆禁止、限制携带和托运物品目录(交运规[2021]2号)相关规定。自2024年3月5日0时起,除本人使用的无障碍用途电动轮椅外,禁止携带以电池作为能源的各类代步车【包括电动自行车(含折叠)、电动平衡车、电动独轮车、电动滑板车等】及超标锂电池、大功率移动电源等乘坐公交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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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车安全小知识

“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这样的提醒标识随处可见。可是,除了危险品,还有哪些属于不能带上车的物品?很多市民都说不清楚。

日常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所说的“严禁三品上车”中的“三品”指易燃品、易爆品、危险品。

 下列物品要注意 

易爆品:雷管、导火索、炸药、鞭炮、烟花、发令纸(打火纸)、煤气罐、氧气瓶、氢气球等。

易燃品:汽油、煤油、酒精、松节油、油漆、白酒、硫磺等。

压缩性气体:打火机、发胶、气雾杀虫剂、过量指甲油等。

化学物品:黄磷、砒霜、敌敌畏、硫酸、盐酸、臭氧水、苛性钠、金属镁粉、金属钠、铝粉等危险品。

此外,国家禁止或限制运输的物品,法律法规规定的危险品,管制道具、匕首、三棱刀以及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单刃和双刃)等也严禁携带上车。妨碍公共交通安全、正常秩序的活体动物,如蝎子、活禽等也不能带上公交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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