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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燃放!兰山区、罗庄区、河东区明确区域!

2026/1/12 15:28:43 评论:0

为认真贯彻落实

《临沂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

确保全区人民度过一个

安全、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

巩固来之不易的环境治理成果

近日

兰山区、罗庄区、河东区

烟花爆竹燃放管控专班办公室

发布倡议

提醒广大市民自觉遵守

禁限放烟花爆竹的相关规定

同时公布辖区内禁放区域

兰山区

兰山区主城区(长春路以南,京沪高速公路以东)实行全域全时段禁放政策,其他区域实行烟花爆竹限放政策,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农历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十五全天允许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禁止燃放。

罗庄区

罗庄区罗程路—龙潭路—火炬路—湖北路向西延伸至京沪高速公路一线以北,京沪高速公路以东,北至兰山区,东至河东区的闭合区域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禁放区域内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其他区域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限放区域内,农历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十五全天允许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禁止燃放。

河东区

河东区主城区长春路以南、温泉路以西、沂河路以北、沂河以东形成的闭合区域实行全域全时段禁放政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其他区域实行烟花爆竹限放政策,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农历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十五全天允许燃放烟花爆竹(重污染天气除外),其他时间禁止燃放。

公安机关将进一步加大巡查力度

依法依规查处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

责令停止燃放

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

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扩散!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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