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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国华新城书香合院“减配” ,引业主不满,产权只剩29年

2022/3/1 14:54:40

来源: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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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日,临沂市罗庄区,不少购买了国华新城书香合院公寓的业主称说在去年十二月份交房之后,发现自己上当了,交房问题众多,令人气愤。

户型奇葩

国华新城书香合院业主王女士称:“我从来都没见过这么奇葩的户型,一出来电梯就看到我们(卧室)里面,什么东西都能看得见。”

简陋风装修

业主王先生说道:“跟我们说让我们选风格,有工业风,有轻奢风。现在交房了,统一变成了”简陋风“。

空调外机在室内

还有业主王先生表示:“不是一般的别扭,空调外机在室内,开发商说这个空调外机必须安在这里。安装了以后声音特别的大,就是在二楼睡觉,也能听到嗡嗡的。”

实际高度不符

据业主们介绍,他们是2019年购买了这里的精装loft 双层公寓,但是交房后大家看到的实际情况处处充满了不便。

王先生说:”实际层高二楼1米8,一楼是2米3左右。感觉非常压抑,在床上换个衣服都不能站起来。

在开发商临沂国华集团发布的宣传广告中,宣称公寓层高5.4米,全屋精装。但是经过业主们实际测量,高度仅为4.3米,而且屋内的装修和当时所看的样板间也不一致

与样板间差距过大

王先生称:“现在样板间也拆了,跟我们(以前)看得完全不一样,柜子不一样,楼梯也不一样,还有空调外机也不一样,以前没有(室内)外机。”

40年产权到手只剩29年

在2022年2月20日,国华新城项目部与多位业主签订了处理单,承诺节后通知整修。但是据业主表示,不仅没有等来整修,还发现了公寓的产权问题。

在业主们2019年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里显示,公寓的土地使用权为2011年至2051年共40年,而现在业主们公寓产权实际到手只剩下29年。

业主孙先生说:“当时我们买房子的时候,销售对我们是隐瞒的产权问题,直到我们今年拿到合同之后,看到合同上面产权已经过去了11年。”

国华新城基本资料

资料显示,国华新城书香合院属国华新城项目,地址位于通达南路与双月园北路交汇处。宣传为LOFT5.4米层高的轻奢精装公寓。

国华新城项目由临沂国华集团投资开发,其项目总建筑面积达到56万㎡,是一座全新商业综合体。定位为现代高端商场及商业住区,内拥临沂四十中东校区,配套餐饮休闲娱乐、物流配送、教育培训及商务办公等。

(临沂国华新城效果图)

(临沂国华新城项目地址)

售楼处回复会进行整改

售楼处的工作人员称,业主们反映的实际装修与样板间不符的问题确实存在。为了解决问题,会根据业主所提的问题进行整改,现在正在与业主进行一对一的处理。

临沂市国华新城营销中心销售经理繁先生表示,书香合院项目在前期销售过程中,因第三方代理销售公寓的不规范行为,导致了业主对产权情况、公寓层高等疑问的出现,“我们确实是有(层高)5米4的,但是我们主体以5米1为主。可能当时和他们说这些话的时候,代理公司的一些销售为了去卖房子,可能在一些用词上有一些夸大化。”

针对业主发现的层高问题,记者联系到书香合院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称不接受关于这方面的采访,并表示有问题的业主可以去售楼处进行一对一的协商。

截至目前,记者联系到售楼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称已经开始逐个对业主进行解决方案的说明。

销售经理解释产权问题

对于公寓产权问题,临沂国华新城营销中心的负责人繁经理进行了解释。据繁经理介绍:“土地放在那个地方,可能是开发商一时没有资金,没有去建放在这个地方。但是土地从拍卖拿到那一刻,之后就计算年限了。”

对于目前业主们的问题,繁经理表示公司承诺会负责处理,通过制定整改、装修和赔偿方案等形式,与业主们达成协商处理。

业主们表示,他们的诉求就是按照销售时的承诺兑现就行了。对于产权、层高等问题未如实介绍的行为,要进行补偿。

而业主声称楼盘层高宣传欺诈的问题,临沂律师事务所胡律师认为宣传时的层高应视为合同内容,因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也视为合同内容,开发商若违反的,则该承担违约责任,那么购房者需合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司法解释》第三条,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开发商对于层高的具体宣传,可以说是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确定有重大影响,应视为要约。

临沂市住建局向广大市民提醒,市民购买商品房时要认真查看售楼处现场公示证件是否齐全,认真阅读书面约定宣传资料及承诺事项,细心查阅合同条款,交款务必保持谨慎。

对存在虚假宣传、违规销售行为的开发企业,相关职能部门将按规定进行行政处罚,将企业违规行为记入企业诚信档案,并在媒体和网络上曝光;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销售代理机构从业人员违反相关要求和规定的依法做出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列入黑名单,禁止其从事房地产开发和房地产销售代理活动。

国华新城曾因涉嫌违法被罚21万元

根据临罗市监处字(2020)030号处罚决定书显示,国华新城楼盘开发商的发布的广告及合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六条和《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第十一条相关规定,主要违法事实为发布违法房地产广告、订立格式合同。国华新城开发商因违法发布地产广告被责令停止发布广告,罚款人民币200000元,因订立格式条款被罚款人民币10000元。

最后,希望开发商公司能够解决业主们的问题,尽快把事件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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