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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临滕高速郑旺至费县南段设站收费的批复

2025/8/5 10:01:30 评论:0 浏览量:141

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临滕高速郑旺至费县南段设站收费的批复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众参与公示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3号)和《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36号)关于风险评估的有关规定:“重大行政决策的实施可能对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等方面造成不利影响的,决策实施单位或者负责风险评估工作的其他单位应当组织评估决策草案的风险可控性,开展风险评估,并形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现将本决策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决策名称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临滕高速郑旺至费县南段设站收费的批复

二、决策概况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3号)和《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36号)关于风险评估的有关规定:“重大行政决策的实施可能对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等方面造成不利影响的,决策实施单位或者负责风险评估工作的其他单位应当组织评估决策草案的风险可控性,开展风险评估,并形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临滕高速是《山东省综合交通网中长期发展规划(2018-2035年)》中高速公路规划布局“九纵五横一环七射多连”中的连六线。路线起于临沂市河东区郑旺镇北的长深高速,经临沂市兰山区、费县、平邑县和枣庄市山亭区,终点止于滕州市龙阳镇西侧的京台高速,顺接在建的枣菏高速。本项目的建设,将进一步完善山东省高速公路网布局,对发挥路网整体效益、改善区域交通运输条件、缓解现有相关公路的交通压力、促进西部经济隆起带及沿线经济发展、服务沂蒙革命老区建设等具有重要意义。临滕高速郑旺至费县南段设置收费站5处,名称分别为:八湖、沂河新区北、半程、新桥、费县东。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对象范围

决策范围内的相关利益群体、基层政府及基层组织。

2、主要事项

相关利益群体对决策所持态度、意见、建议以及决策实施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各类负面影响等。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在公示期间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提交相关意见。

五、公示周期

2025年8月4日-8月10日

六、评估公司联系方式

山东省社稳风险评估有限公司

信函邮寄地址:济南市市中区二环南路诚奥东区一区

联系人:周工

电话:18963088911

传真:0531-82731680

邮 箱:152961599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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