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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山区万和广场租赁型人才公寓选房通知

2025/8/5 18:24:26 来源:兰山区人民政府 评论:0 浏览量:102

  根据《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租赁型人才公寓建设管理政策的通知》(临政办字〔2024〕26号)、《临沂市市级租赁型人才公寓分配暂行办法》(临建发〔2024〕3号)和《2025年临沂市租赁型人才公寓申请报名公告》等相关规定,定于2025年8月9日组织开展现场选房工作,现将兰山区人才公寓选房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房地点

  中共兰山区委党校教学楼三楼(临沂市兰山区沂蒙路与滨河路交会东100米路南侧)。

  二、选房人员

  申请本批次兰山区人才公寓,符合选房资格且在规定时间到达选房现场的人员。本次符合兰山区人才公寓选房资格的人员2159人,其中,高层次人才(首席技师、特级技师)7人、博士研究生63人、硕士研究生527人、本科生(高级技师)1562人。选房人可根据本批次兰山区人才公寓分配数量及摇号结果,自愿到选房地点参加选房。

  三、时间安排

  8月9日(周六)上午8:00,高层次人才(首席技师、特级技师)、博士研究生、摇号序号1-288号硕士研究生选房。

  8月9日(周六)下午14:00,摇号序号289号(含)之后的硕士研究生、所有的本科生(高级技师),可依次按照摇号顺序作为递补选房人员自愿到选房地点参加选房。

  四、选房规则

  1.按照高层次人才(首席技师、特级技师)、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高级技师)依次选房。同一人才层次,按照摇号排序选房。

  2.选房人员应按照规定时间到选房地点集合,参加选房。选房人员未按时到场选房的,工作人员有权安排该序号后的人员选房,该选房人员可以排在本人才类别最后选房;错过本人才类别选房的,可以安排在下一个人才类别最后选房;仍错过选房的,安排在本科人才类别的最后选房。

  3.申请人须持本人身份证件参加选房。因故不能参加选房的人员可以委托他人代为选房,选房时,被委托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人才公寓选房为实名制,选房人不得互相调换选房顺序;选房确认后,选房人信息即与所选房源信息匹配,不能更改及调换房源。

  5.选房人放弃选房的,选房成功后未签字确认的,选房结果公示期满后7日内未与运营管理单位签订人才公寓租赁服务合同、缴纳相关费用、办理入住手续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本批次人才公寓选房权,可以继续申请租赁其他批次的人才公寓。办理入住手续后,提前退租的,自退租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租赁人才公寓。

  五、看房安排

  8月7日—8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万和广场人才公寓(北城新区广州路与蒙河路交会西北,从东门进入)开放,申请人可实地参观。

  咨询电话:13053972011,0539—8069606。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兰山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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