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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多部门联合重拳整治“飙车炸街”!

2025/12/2 18:57:54 评论:0 浏览量:148

  为精准有效打击 “飙车炸街”违法犯罪行为,更好发动群众对“飙车炸街”相关违法犯罪行为和线索进行举报,全力维护公共秩序和道路交通安全,切实营造常态长效严打态势,兰山区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相关线索,并对提供有效线索的举报人给予奖励。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兰山区辖区范围内道路上发生的3-5人及以上飙车、炸街、翘头炫技、非法改装电摩等违法犯罪行为。

  二、举报内容

  1.非法改装摩托车、电动车(包括但不限于改装排气系统、加装高音喇叭等)或驾驶非法改装后的摩托车、电动车,制造噪音扰民且存在安全隐患的行为及车辆信息。

  2.在城市道路、集市商圈、居民区周边等区域,驾驶车辆进行追逐竞驶、频繁变道穿插、轰鸣疾驰、翘头炫技等严重扰乱交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飙车炸街”行为的车辆信息及线索。

  3.组织、策划、参与“飙车炸街”行为人员信息,聚集时间、路段,以及通过社交媒体、网络平台等渠道发布、传播、教唆、炫耀此类行为信息。

  4.非法销售、改装车辆的门店、窝点及其他生产、加工、非法改装车辆的工坊或渠道信息。

  5.驾驶非法改装后的摩托车、电动车实施盗窃、抢劫等违法犯罪行为的人员信息及线索。

  三、举报方式

  举报人以实名(或匿名)方式举报,举报内容应包含具体实施违法犯罪的行为、时间、地点、被举报对象特征或基本信息、相关证据(照片、视频、文件等)。

  电话举报:110

  现场举报地址:临沂市公安局兰山分局治安大队(考棚街1号)及各派出所。

  四、有关要求

  1.公安机关将严格执行举报保密制度,对举报人情况严格保密。对泄密造成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2.对借举报之名故意捏造事实诬告他人、伪造举报材料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3.对多人举报的同一违法行为,按举报登记时间顺序,奖励最先举报人,不实行多头奖励。

  五、奖励办法

  1.提供非法销售、改装车辆的门店、窝点及其他生产、加工、非法改装车辆的工坊或者渠道信息的,经查证属实,每条信息视查获改装车辆多少给予3000-5000元奖励。

  2.提供驾驶改装后的摩托车、电动车实施盗窃、抢劫等违法犯罪行为信息的,经查证属实,每条信息给予1000-2000元奖励。

  3.提供组织策划“飙车炸街”活动线索的,经查证属实,每条信息给予1000元奖励。

  4.提供非法改装摩托车、电动车车主信息或车辆位置的,经查证属实,每条信息给予500元奖励。

  5.提供驾驶非法改装后的摩托车、电动车实施翘头炫技、追逐竞驶等“飙车炸街”违法犯罪行为及车辆信息的,经查证属实,视情况给予奖励。

  六、郑重提醒

  兰山区将始终保持对“飙车炸街”的高压严管态势,对群众举报线索进行认真调查核实,严厉查处此类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此,提醒广大群众驾车出行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坚决杜绝“飙车炸街”、非法改装等违法行为,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

  特此通告。

中共兰山区委政法委

临沂市公安局兰山分局

临沂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兰山区启阳大队

临沂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兰山区商贸物流大队

临沂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兰山区北城新区大队

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临沂市交通运输局兰山分局

2025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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