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39-8828336
当前位置:临沂信息网  -  本地文章  -  社会万象

男子网吧内偷设赌博玩具 获刑半年罚五千

2014/9/29 8:59:53 评论:0 浏览量:1380

  近日,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一名男子刘某在网吧内偷设有赌博功能的玩具,涉嫌开设赌场罪,被宣布逮捕,兰山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宣判被告人刘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兰山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刘某租赁临沂市兰山区临西二路与金一路交会处某网吧三楼房间开设电子游戏厅,在游戏厅内摆放可供8人同时使用的具有赌博功能的捕鱼机3台,供人赌博并营利。另查明,被告人在案发后主动投案自首,并检举揭发他人犯罪,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

  兰山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某以营利为目的开设赌场,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应予惩处。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刘某犯开设赌场罪的罪名成立。鉴于被告人刘某案发后主动投案自首,后又检举揭发他人犯罪,从而使其他案件得以侦破,其行为系立功,庭审中能坦白认罪,有悔罪表现,对被告人刘某可以从轻处罚,遂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提示:本网部分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转载之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服务广大人民为初衷,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图片、文字及视频有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右下角本站客服,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评论 
还没有人评论此条信息!
0539-8828336
  • Q Q: 2100968408
  • 微信: vxb2016
  • 客服微信二维码
  • 公众号二维码
微信公众号
  • 微信小程序二维码
微信小程序
Copyright © 2025 “临沂信息网”版权所有  |  ICP证:鲁ICP备15001695号 | 鲁公网安备37131202371328号  |  技术支持:临沂信息网  |  
网页内的所有信息均为用户自由发布,交易时请注意识别信息的虚假,交易风险自负!网站内容如有侵犯您权益请联系我们删除,举报信息、删除信息联系客服